湛江公积金贷款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同时按规定本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异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湛江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湛江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zjgjj.net/Modules/GJJQuery/gjjlogin.aspx
查询范围:随时随地查询到自己每个月最新的公积金详情,信息由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内容为用户每月的公积金变动情况。
短信查询
目前已开通12329短信查询功能
短信查询指令:
公积金缴存查询:编辑“GJJCX”加“密码”发送到10657302682622(移动用户)、1065902017558(电信用户)
查询范围:
当前缴至年月、当前缴存额、当前缴存余额以及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剩余期数(没有贷款信息则不显示贷款余额、剩余期数的数据)等信息。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市区、雷州办事处6:0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联名卡查询
查询范围:
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
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网点查询:
(1)自动终端查询;
(2)公积金服务中心查询。
湛江公积金管理中心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5月,原名湛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8月更名为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公积金筹集科、公积金管理科以及雷州、廉江、吴川、徐闻、遂溪等5个办事处,办事处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机构,分别负责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湛江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新购住房的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并缴付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的20%首期款(二手房须付40%以上的首期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期自筹资金投入达50%以上);
4符合贷款人和受托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共同购房人及配偶(只需前2项资料)需提供以下的资料:(使用A4纸复印,原件备查)
1、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
2、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2份);
3、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须提供收入证明;
(2)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则需提供收入证明(注明月均收入、职务、职称、工作年限)、银行代发工资存折或工资签领表(原件2份);
4、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复印件2份);
5、首期购房款收据或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首期投入购买材料的票据)及首期付款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各3份);
6、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2份)和房屋抵押评估报告(原件3份)、契税发票(复印件2份)、原业主的身份证及建行存折(复印件2份)、付款委托书(2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土地证(或产权证)以及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手续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土地或房屋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7、供楼存折(复印件2份);
8、《个人信用报告》(2份);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