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股票(凯迪生态股票什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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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战略投资人的公告
2021年3月1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以(2021)鄂0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以(2021)鄂01破12号《决定书》指定凯迪生态清算组担任凯迪生态管理人。
为维系凯迪生态的营运价值,推进凯迪生态重整成功,确保程序参与各方的利益共赢,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战略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由凯迪生态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凯迪生态管理人。
(二)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参选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并未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也未充分描述重整资产的瑕疵情况。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代替参选人的尽职调查。参选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参选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自行咨询专业机构,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照凯迪生态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五)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参选人平等适用。
二、债务人企业概况
1、凯迪生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019029L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孙守恩
注册资本:392959.549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2月26日
住所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生态环境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电源的开发、投资和经营;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灰渣利用;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电力建设总承包,电力及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电厂运营检修、调试服务;生物质燃料原料的收集、加工、成型、销售,生物质原料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物流、运输;林业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园林绿化,农林产品的加工、销售;碳资产的开发及交易;页岩气及煤层气的勘探技术研发、综合利用;煤炭勘探、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引进转让;投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2、凯迪生态核心业务介绍
凯迪生态是一家以生物质发电为主营业务,兼顾风电、水电的清洁能源平台型公司。同时,凯迪生态还从事林业资产的开发建设等业务。
生物质发电是利用农林废弃物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凯迪生态釆用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技术,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目标是实现发电、供热和灰渣综合利用一体化。
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协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电厂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 将电厂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凯迪生态44家电厂已被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中。
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投运生物质发电厂46家,装机容量1362MW;己投运风力发电厂3家,装机容量187.5MW。2020年度年发电量累计26.8亿千瓦时,其中生物质发电量23.11亿千瓦时,风力发电3.69亿千瓦时。
林业资产主要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现有1,018.70万亩林地,其中有林权证的林地面积为692.80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8%。
三、招募目的
凯迪生态的核心资产及主要收入来源为旗下以独立法人形式运营的生物质发电厂、风力发电厂,除3家风力发电厂、部分生物质发电厂目前仍在持续运营外,46家生物质发电厂中的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本次招募旨在选定适格战略投资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凯迪生态旗下电厂的复工复产,恢复“新凯迪”可持续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战略投资人、全体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利益共赢。
四、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投资人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4、投资人应切实支持凯迪生态下属电厂复工复产,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重整后电厂生产运营的平稳顺利进行;
5、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或相近行业投资、经营、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都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投资人的报名
1、报名期限和报名文件
意向战略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kdstglr@163.com。投资人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
(3)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征信报告;
(5)保密承诺书;
(6)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原件,并分别同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上述报名材料需加盖战略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战略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招募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2、报名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506办公室
3、联系方式:18062549500、18062542900
(三)尽职调查
报名的战略投资人可以在报名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对凯迪生态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全部下属公司的资产、负债、营业情况展开尽职调查,管理人提供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为现场踏勘提供便利、按投资人的要求提供材料、答疑等。
(四)提交重整预案
经管理人审查确定符合本案招募条件的意向战略投资人,应当在尽职调查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管理人可以与意向战略投资人就重整预案进行交流,协助优化预案。
(五)提交正式方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另行确定并通知的期限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当符合《企业破产法》对重整计划草案内容的基本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经营方案、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具体细节可与管理人沟通。
在提交正式方案的同时,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账户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如未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参与重整。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005091000129563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若意向投资人未能成为凯迪生态正式战略投资人,管理人在确定其未成为凯迪生态战略投资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六)战略投资人的选定
管理人在武汉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收到的全部投资方案,参照招投标程序进行评选,选定正式的战略投资人,并确定一家意向投资人为备选。
战略投资者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其缴纳的重整保证金(不含利息,下同)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管理人诚挚的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单位以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用预重整为危困企业刮骨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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